- 学 费:¥2800
- 学习周期:48周(以班级安排为标准)
- 使用教材: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指导教材
- 考核发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民政部统一发证
- 付款方式:现金支付,POS刷卡,网上支付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中级)
课程学费:2800(网络直播)
教材费:500元(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指导教材)
学习周期:48周(以班级安排为标准)
考核发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证书介绍:
根据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 号) 精神,从 2006 年 9 月 1 日起,国家对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报考条件: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参加社会工作师(中级)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 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备注: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社会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社会工作及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考试科目(3科):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题型题量 |
满分 |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科目)案例分析题 |
2.5小时 |
案例+方案设计5 |
100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科目)选择题 |
2小时 |
单选60多选20 |
100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科目)选择题 |
2小时 |
单选60多选20 |
100 |
考试时间:
根据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6日-10月17日。
报名办法及告知承诺制:
符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报名考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责任。资格审核部门(机构)依据报考人员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不实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报名前须注册,上传照片等;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本考试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提交报名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
成绩、证书管理
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考试成绩原则上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发布。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