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相关问题解答
2018/2/26 16:09:25 上海财政 [54013]
1.今年考试报名的方式、网址和时间是什么?
答:今年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报名网站为上海财政网(www.czj.sh.gov.cn),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10:00开始至3月16日24:00结束;第二阶段报名时间:2018年3月27日10:00开始至3月30日24:00结束。
网上注册完成后,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先认真查看相关报名流程和报名要求,然后再按要求操作。报考人员务必牢记报名注册号和密码,以便查询及修改信息、打印准考证及查询成绩。
2. 什么是无纸化考试?
答: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中高级资格考试无纸化考试的要求,2018年本市中、高级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
“无纸化考试”是指在考试时无纸质试题本和答题卡,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进行答题的一种考试形式。
3. 今年报名是否继续实行承诺制?网上报名承诺如何操作?
答: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本市继续实行报名承诺制。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签署承诺书。报考人员应对所有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责任。
4. 考生违规违纪将承担什么后果?
答:报考人员存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考试结束两周后,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违纪处理”栏目将公示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
考试结束后,本市考试管理机构还将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 本次报考对户籍有何要求?
答:根据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符合其他条件的人员方可在本市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自行承诺符合相关报名条件。对考试合格人员,本市考试管理机构将在发放合格证书时进行现场验证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对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违反承诺条款的报考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 2017年已在外省市参加中级考试并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今年能否在上海报名参加考试?
答:符合报名条件的此类人员,今年可在上海报考。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此类考生2018年通过了全部科目考试,只能在上海领取中级资格证书。
7. 如何理解会计工作年限?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1号)的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即2018年12月31日前。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8. 对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所持学历有何规定?
答: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含)以上学历(学位),并符合相应级别的学历要求。
9. 对于不同学历水平的人员,何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才能报考今年的中级资格考试?
答:下表列示了报名时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同学历水平的人员(入学前未曾从事会计工作),今年报考中级资格考试最晚的毕业时间。只有在下表所列时间之前毕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全日制学历 |
报考中级资格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时间要求 |
大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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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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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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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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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
无年限要求 |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已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 |
无年限要求 |
由于全日制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故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不符合相应级别年限要求的,不能报考今年中级资格考试。
报名时学历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取得相应学历前已从事会计工作可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但其以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在校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10.对于不同学历水平的人员,何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才能报考今年的高级资格考试?
答:下表列示了不同学历水平的人员,今年报考高级资格考试最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即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的时间。只有在下表所列时间之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方可报名参加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略)
11.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具备相应级别报名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
12.如何输入姓名中的冷僻字?
答:报考人员姓名有冷僻字无法输入的,应先在Windows自带的“记事本”中用英文半角状态输入两个“__”(下划线)并复制下来。随后进入报名系统,在姓名中的冷僻字位置,粘贴从“记事本”中复制下来的内容。在下载打印准考证后,请前往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40号楼受理大厅,咨询电话:61969099)进行勘误登记。不勘误登记的,将无法参加考试。
13.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1)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缴费确认后,无法办理退费和退考。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3)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无论境内或境外报考人员,均不得使用护照报考和参加考试。
(5)报名系统仅支持IE浏览器,报名时应使用IE浏览器,并按要求进行设置。如使用其他浏览器或未按要求设置IE浏览器,可能会出现无法进入报名系统、无法支付、无法上传照片等异常情况。IE浏览器的具体设置要求,详见报名流程。
(6)报考人员应先注册、后报名。对于2017年已注册但没有通过考试或中级资格通过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今年报考时需要重新注册。中级资格通过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使用2017年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否则成绩无法合并。
(7)报考人员注册报名后,请务必牢记报名注册号和密码,以便查询及修改信息、打印准考证及查询成绩。如果忘记注册号、登录密码,可在登录界面下方点击“找回注册号、密码”,按要求输入注册时填写的信息即可找回。其中,“找回注册号”需要填写证件号码、姓名;“找回密码”还需要填写注册时的联系电话和重置密码安全问题及答案。
(8)报名期限内,报考人员可在完成缴费前自行修改相关信息。但缴费确认后,报名信息将无法更改。
(9)通过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并缴清费用后,方为报名成功,并可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
(10)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14.网上支付如何操作?是否必须使用报考人员本人的银行卡才能进行网上支付?
答:报考人员凭任何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且带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按照网上付费流程,进入银联电子支付平台,均可办理网上支付。也就是说,凡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推荐使用工商银行和招商银行的银行卡),均可办理缴费,并非必须使用报考人员本人的银行卡。网上缴费如有问题,请拨打银联客服专线95534-6。
如因网络等原因重复缴费,银联将在报名结束后自动对账。对同一报考人员的重复缴费,会在一个月左右自动退回原缴费卡。具体到账时间视缴费卡所在银行的结算时间而定。
15.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如何报名?
答: 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8年3月17日(周六,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40号楼受理大厅)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报考。
16.何理解网上报名系统中的 “地市”和“报名点”?
答:报名系统中的“地市”和“报名点”,是指考生选择的考场所在行政区。中级资格考试均安排在报考人员选择的行政辖区学校,高级资格考场统一安排。中、高级考试的考场由计算机随机编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7.照片处理工具如何使用?上传照片的要求和用途是什么?
答:(1)照片处理工具是报名照片审核处理的工具,只有审核通过的电子照片才能在注册时正常上传。特别要注意的是:主界面上的说明是全国的通用要求,不适用于上海。本市报名系统使用新版照片处理工具,在主界面的一角特别标注,报考人员应注意区分。上传的电子照片将供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请报考人员务必按本市要求设置操作。
(2)照片源文件必须是标准证件数字照片,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大于30K,像素≧300*215。
(3)为保证照片清晰度,禁止将像素数量不满足要求的照片放大后使用。
(4)单击打开照片文件按钮,选择照片文件。如照片符合要求,将自动裁切出符合要求的照片,按保存照片文件按钮保存审核合格后的照片文件(默认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
(5)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和成绩,或影响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18.报名费与考务费是多少?如何支付?
答:根据本市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报考中级资格,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每科应交考务费40元。报名费、考务费以及订购考试用书的款项等,均应在报名时通过网上银行一次性支付;报考高级资格,免交报名费和考务费,但订购考试用书的,应按要求支付订购费用。
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相同,逾期未成功缴费视为报名失败。
19.如何订购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
答: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的考试大纲和辅导用书。考生可根据操作提示自愿办理订购手续。
网上报名时订购的书籍,由出版社送达考生。一般情况下,考生可在4月下旬收到所订的考试大纲和辅导用书,敬请耐心等待。
20.本市有无会计高级资格考前辅导班?如何联系?
答:考生可自愿参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高级会计师辅导培训,具体请参见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http://sa.esnai.net)。
21.如何领取报名费和考务费收据?
答:2018年6月30日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提供报名注册号,到所选取的考场所在地区财政局(会计科)领取报名费、考务费收据。2018年6月30日前未领取收据的,视为放弃。
22.何时打印准考证?
答:考生请于2018年8月29日10:00至9月4日24:00时限内登录上海财政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上述时限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考试。
23.何时可以查询考试成绩?
答: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进度安排,预计将于2018年10月20日前,通过上海财政网及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成绩查询”栏目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考生可自行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考试管理部门不再另行发放成绩单。
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在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24.如果考生在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或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请在准考证打印时限内再次下载打印。